我省分时电价新政,将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
江苏省发改委5月底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新政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夏季和冬季尖峰时段电价上涨,“巅峰”更高;重大节日工业用电价格下降,“深谷”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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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价格新政仅针对我省工商业电力用户,居民和农业用电的分时电价政策没有改变。
我省电力需求量、实际用电量均居全国最前列。为平衡电力市场供求,实现资源最佳配置,满足用电需求,我省最早于1999年即开始施行分时电价政策,至今已20余年。此次我省为何出台分时电价新政?这一新政将带来我省能源市场、能源行业以及产业转型方面的哪些变化?记者采访了省发改委、省能源局人士以及部分专家学者、“用电大户”企业的负责人。
新政首要目标:能源保供
《通知》指出,出台这一电价新政的背景是:今年以来全省经济率先整体好转,全社会用电量持续攀升,迄今电网最高用电负荷已达10415万千瓦。据了解,这一数字已高于去年同期。因此,新政的导向首先是为了在新能源发电装机量大幅增长的全新电力供应环境下做好近几年迎峰度夏、度冬的能源电力保供,更好地引导工业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服务保障民生用电需求,促进用能绿色低碳发展。
2021年至2022年,国内多个沿海经济大省都曾出现对工商企业大面积拉闸限电的现象,近10年来罕见,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疫情中的区域经济恢复发展。虽然同一时期我省并未出现类似拉闸现象,但全省电力供求一直处于紧平衡状态。在夏季高温期、冬季严寒期的某些用电高峰时段,需紧急调用省外电力才能够满足需求。作为社会民生的基本资源,居民用电、农业用电须首先确保,而消耗量巨大、波动同样巨大的工商业用电就必须深度调节,以实现我省电力供应能力基础上的最有效利用,达到供需平衡。
江苏省能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崔国华表示,新政突出的是“完善”二字。新政在原有分时电价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了用电档次、时间和价格,主要目的是确保全省高峰时段有序用电,不拉闸限电,低谷时段能解决新能源消纳。江苏省社科院世界经济所所长、研究员张远鹏的看法是,这一电价新政及时应对了“后疫情时期”全省生产生活用电加快恢复增长的新形势。能源业界专家普遍认为,分时电价新政将进一步引导用电量较大的行业及其企业调整生产运营周期、降低能耗,甚至调整产品结构,以控制用电成本,确保当前特殊市场形势下的企业效益。
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是我省产销上升势头最强劲的两大产业,有力带动了全省经济增速的恢复,用电量的增长自然也在最快行业之列。光伏制造业的能耗量虽不大,但我省是光伏业第一大省,电池组件的产能、产量均占据全球较大比例,总体用电量位居各大工业产业前列。东方日升新能源是国内光伏组件龙头企业之一,其全球市场总监庄英宏预计,多数光伏企业的用电成本将有所增加。理想汽车相关人士的预计与此相似,未来其常州生产基地的电费支出将略增。
客观地看,受此次新政影响更大的是用电大户行业之中的中小企业。相当部分大型企业已通过“大用户直供电”或自备电厂、建设分布式新能源电站等方式满足用电需求,实际电价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吕锦标分析,以太阳能光伏业上游的多晶硅业为例,其用电量一直居所有工业细分门类前列,多晶硅业需连续生产,难以调整用电时间,然而多晶硅生产投资巨大,普遍为大型企业,有能力获取较低成本的电力资源。他表示,因江苏和沿海各经济大省的工业电价水平均偏高,多年前多晶硅企业已开始向电价较低的西部、华北省份转移,目前江苏仅有徐州中能等不多的几家。
重要方向:持续推动绿色能源消纳
“十二五”以来,我省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绿色低碳的风电、太阳能电等已成为我省最新崛起的重要电力来源。据江苏省发改委在《通知》中提供的数字,目前新能源发电装机占全省发电装机总量的比例已逾33%。据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统计,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新能源发电装机达5294.06万千瓦,居华东区域首位。其中,光伏并网装机规模最大,海上风电并网装机规模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去年全省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21.30%。
电力作为商品的最大特点是不易保存,须即发即用。风电、太阳能电等主要新能源电力的发电量又存在明显的昼夜和季节差异,波动性远大于传统的火力发电。也就是说,电力市场供应最新环境——我省新能源发电装机量、发电量日益提升,对电网调度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崔国华分析认为,我省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日益增长,若中午时段天晴,光伏电站满负荷发电,晚间时段风力较强,风电场满负荷发电,但用电量较小,火电机组就必须深调,甚至要抽水储电,才能消纳新增的新能源电力。而这又将波及电网的稳定有序运行,影响绿色低碳能源的充分消纳,且增加调控成本。因此,新政适当调整尖峰时段,用价格杠杆引导电力消费,是积极有效的举措。崔国华表示,实际上,此前在一些重大节假日,我省已出现了少量弃风弃光现象,实施深谷电价政策,有利于新能源电力的消纳。
一些用电大户企业已经开始建设储能项目和自备分布式光伏电站,以充分利用低成本的新能源电力。5月末,41兆瓦/123兆瓦时的储能示范项目在南钢开工建设,预计7月建成投运。该项目全生命周期可提供10亿千瓦时的电量,可大量储存“谷价”或“平价”的电力,服务于南钢未来向“低碳制造”的升级。据悉,该项目由南钢、三峡集团下属中国长江电力和江苏省综合能源公司共同打造,投资近2亿元。东方日升金坛制造基地已建成了14兆瓦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年均发电量约1400万千瓦时。庄英宏认为,分时电价新政利好分布式光伏的开发,白天是太阳能的发电高峰期,可以减少尖峰时段对电网用电的需求,明显降低成本。
张远鹏认为,这一新政主动适应我省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持续增长的趋势,根据新能源电力供给的时间变化,精准削峰填谷,体现了科学治理的理念。
配合电力市场深化改革
我省分时电价新政出台的另一个重要背景和方向,是电力市场改革的深化。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自6月1日起,原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用电合并为“工商业用电”,工商业用户将执行新的输配电价。设置单一制和两部制两种电价方式,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换言之,即将实施的我省分时电价新政,将按照国家上述工商业用电新政实行,是这一输配电价改革新措施实施之后我省首个落地的相应政策。
崔国华认为,本轮输配电价改革将使电价结构更加合理,功能定位更加清晰,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健全,在完善输配电价监管体系、加快推动电力市场建设等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与之相应,此次分时电价新政正是配合这一改革的最新举措。
引导独立储能开发“破局”
不少能源业界人士认为,在新能源快速发展、智慧电网逐步形成的全省新型能源体系下,引导独立储能开发“破局”,以实现电力供求资源的更佳配置,是分时电价新政的又一新指向。
6月21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新型储能是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对支持全省新能源消纳、保障供电安全、推动电力绿色转型、促进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均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正是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发展的窗口期和机遇期,去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省发改委印发了《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该文件要求,在我省海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中,要配套建设新型储能项目,并提出了目标——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项目规模达到500万千瓦左右。该文件还明确了对新型储能的扶持政策,包括:现阶段,独立新型储能项目暂参照发电项目进行调用结算,保障其发挥顶峰、调峰作用,其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迎峰度夏(冬)期间(1月、7-8月、12月),正是其发挥调节作用的重点周期,也是政府给予补贴扶持的主要时段。同时,工商业电力用户可以通过采购独立储能企业的相对低价电力和调控服务,在夏季、冬季的用电高峰期获得充足的电力供应,降低用电成本。对于新生的独立储能行业而言,这显然属于重大利好。
江苏经济报记者 王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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